公司治理

內部稽核

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,並依公司規模、業務情況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,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。

稽核主管之任免需經審計委員會同意,並提報董事會決議;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核、薪資報酬係依據公司相關人事辦法辦理,考核每年執行二次,前述考核與薪資報酬係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。

內部稽核單位依稽核計畫執行工作,此稽核計畫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並經董事會通過。對於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及提出改善建議,做成稽核報告,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。

 
Internal Aud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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