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治理

内部稽核

本公司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之内部稽核单位,并依公司规模、业务情况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,配置适任及适当人数之专任内部稽核人员。

稽核主管之任免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,并提报董事会决议;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、考核、薪资报酬系依据公司相关人事办法办理,考核每年执行二次,前述考核与薪资报酬系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核定。

内部稽核单位依稽核计画执行工作,此稽核计画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并经董事会通过。对于发现之内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及提出改善建议,做成稽核报告,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。

 
Internal Aud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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